由贵州省安顺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贵州省六盘水市原市委常委、钟山区委书记张选进涉嫌受贿案,7月25日由安顺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安顺市检察机关派出两名副检察长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据了解,该案是贵州省首例厅局级干部因卖官鬻爵、收受贿赂被送上法庭的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从1998年至2005年,张选进利用担任六盘水市市委常委、钟山区委书记的职务之便,或卖官鬻爵,或为他人承包企业提供帮助,共分28次收受徐东贵(已判刑)、张怀戬(已判刑)、陈某(已作党纪政纪处分)、赵某等贿赂的人民币51万元和价值人民币2.49万元的等离子彩电一台,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从1998年6月至2005年4月,张选进分20次收受时任钟山区大河镇党委副书记的徐东贵贿赂人民币28万元和一台价值2.49万元的等离子彩电。张选进在收受徐东贵的钱物后,将徐东贵先后提拔为大河镇党委书记,钟山区委委员、副区长。2001年春节至2005年春节,张选进分5次收受陈某贿赂数万元。在张选进的“关照”下,陈某先后被任命为大河镇镇长,钟山区财政局局长、副区长。
在近7个小时的庭审中,张选进对公诉人的指控不持异议。他只强调其有积极退赃和自首情节,要求在量刑上从宽处理。本案将择期宣判。(记者 周以明)
来源:检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