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加大“输血”激活社区卫生“造血”
中国政府正在继续推进改善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根据卫生部门公布的消息,2007年,政府将设置专项资金购买社区卫生服务。上海、江苏、天津和北京,目前已被确定为社区卫生服务试点省市,政府将提供专项经费,让社区卫生机构以较低的价格为民众服务。尽管只是少数省市被确定为试点,但中央政府推进社区卫生机构建设的决心从中可见一斑。
今年以来,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被提到一个很重要的位置上。国家领导人多次表态,要求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在中国医疗体制改革面临继续深化的背景下,社区卫生服务被定位为深化医改的突破口,也被看成是方便群众就医、减轻费用负担、建立和谐医患关系、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
近一年来,无论是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视程度,还是在加强领导、增加财政投入、完善机制等诸多方面,都较从前有了明显变化,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总体上社区卫生服务依旧处于一个不高的水平阶段,社区医院的建设不尽理想。
从目前实践的情况看,多数社区医院遭遇了许多“拦路虎”,“社区”牌子难以打响,民众对社区医院信任度不高、满意度不高,有的社区医院在生存压力之下,被迫重新走上“以药养医”的畸形道路,有的甚至沦落到“鸡肋”的边缘。
针对这样的现实,一些批评者将责任归为政府的投入不够。这种指责当然不能说毫无道理。在明确了医疗体制改革的公共责任之后,坚持医院的公益性便是理所当然,而要做到这一点,政府财政必须有一定的保证。尤其社区卫生工作先天就是不足,更依赖于政府的“输血”。没有公共财政的呵护,社区医院的建设想上台阶是不太现实的。
正因为如此,今年2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中,明确要加大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经费投入。根据《意见》的要求,地方政府要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投入机制,而中央财政则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必要的支持。之后,许多地方政府很快就出台了落实这个意见的相关文件。但从目前实施情况来看,还需进一步加强落实的力度。
显然,政府明年在四个试点省市设置专项资金购买社区卫生服务,是对《意见》的进一步落实,其意义在于,政府运用专项资金,为社区医疗结构的硬件和软件配置全额或部分买单,确保了资金运用的针对性,也是真正希望落实公共财政对于社区卫生机构的投入。这种投入,对改善目前社区医院普遍存在的窘境不无好处。
不过,切实保证财政投入,只是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一个部分。从社区医院的现状反映出的问题来看,政府投入充足,也并不意味着社区医院就一定能够建设好。政府的“输血”固然重要,但是社区医院如果长期缺乏自身的“造血”功能,政府的“输血”必然将难以为继。因此,一些现实而具体的问题值得重视。
正如许多业内人士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所反映出的,目前社区医院人才问题是个大问题。在社区医院的系统性症状当中,人才的缺失成为突出的表征。这个问题应当一分为二去看,所谓人才,要根据社区医院的定位来做判断,而并非刻意强调高端人才。毕竟,社区医院提供的是最基本的医疗服务。但是同时也应当认识到,因为以往财政投入的缺乏,社区医院医务人员收入过低,导致本应具备的医疗力量严重缺失。而没有基本的医务人才,社区医院的长久建设必然是句空话,其自身的“造血”功能也就无法体现出来。
在国务院的《意见》中,明确表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社区医院的公益性,与合适的市场手段的运用并不矛盾。事实上,管理部门在为社区医院确定出一定的资格之后,不论是什么性质的资本,只要愿意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事业,都可按照资格的限定来服务民众。而基于社区卫生工作的特殊性,政府在财政投入过程中,不妨考虑到对民营社区医院的补助。
另外,必须尽快完善病人双向转诊、医疗资源互补共享的合作模式。在利益机制下,大医院与社区医院存在着一定的竞争关系,但更多更合理的,应是合作关系。目前,双向转诊制度并不十分理想。完善两者之间的合作模式,对于社区医院的建设意义重大。同时,相关政策应向社区医院倾斜,如把社区医院全面纳入医疗保障体系,社区医疗的报销比例高于大型综合医院的报销比例,以打破大医院“患者通吃”的局面。 (东方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