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12月27日专电(记者卜云彤)海南省民政厅26日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市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2007年1月1日照常上班。
通知要求,全省的21个市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2007年1月1日要安排足够的人手上班,时间一天。各民政局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加班的同志发放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
通知还要求,向婚姻当事人调查其他节假日登记结婚的主流意向,研究提出婚姻登记处其他节假日加班的意见。由于各市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服务范围为全市(区)或全县,这就意味着,海南省所有计划元旦当天结婚的恋人都可办理登记手续。
海南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处处长赖朝平说,选择在一些特定的有纪念意义的日子登记结婚,确实是当前青年恋人的一种趋向。而且节假日期间也往往是一些在外打工的青年返回户籍地的集中时期。作为婚姻登记部门,应该充分研究新情况,考虑婚姻当事人的需求,创造条件更好地做好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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