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教育 | 小学 | 中学 | 拜师 | 校园 | 济困 | 艺术 | 文化 | 法制 | 体育 | 招聘 | 星座 | 博客 | 论坛
  资讯
春节消费警惕商家促销三大陷阱

  http://www.wx216.com 2007-02-22 新华网

新华网天津2月21日专电(记者孟华)春节期间,各商家纷纷举行促销活动争抢商机。天津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提醒消费者,节日期间,商业促销仍然存在违规现象,因此需要警惕商家的促销陷阱。

天津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节日消费旺季来临,一些不规范的促销现象又有所抬头,具体表现在三方面。

一是促销广告偷换概念。12315投诉举报中心负责人举例说,有家报纸广告刊登:“某商家手机实行打折销售,单机价格1599元,活动截止到2007年元旦期限”。这种广告给消费者的概念是,既然降价活动截止到元旦期限,那么活动就应在元月3日结束。

但实际情况却是,当有的消费者元月2日再去该店购买手机时,该款手机售价已是2200元,消费者不解,经过质问才恍然大悟,原来广告登的是“元旦期限”而不是元旦期间,商家把期限概念解释为,活动仅限1月1日当天。春节来临,一些商家也开始使用这种办法来吸引客源,值得消费者警惕。

二是不明确促销地点。春节以来,有消费者反映,某经销商为吸引客流,在平面媒体上刊登:“节日期间,消费者在××电器购买800元的商品,便可获得150元的现金返款。”有不少消费者在消费800元后,并未得到150元返款。原因是××电器属于连锁商业,广告中并没有明确举办这次活动的具体门店,因此消费者在索要返款时均被告知:“广告刊登的活动不包括本店”。

三是不履行经营承诺。某商家打出促销广告称:“如果上述商品在15日内,消费者发现其他地方的售价低于本店,我商场将退还差价”。偏巧有位消费者刚花3398元在此购摄像机后,又发现另一家商场促销广告中的同款摄像机售价比这家低100元,于是他便拿着报纸广告和自己购买摄像机的发票,找到商家要求退还差价。但商家讲:“我们不认广告,只认你在另一家商场的购货凭证”,也就是说只有在另一家商场买了同样的产品后,该商场才同意退还差价。

 


收藏此页 打印 关闭

  相关链接
·外国“年味”比中国浓? 春节该“保卫”一下了   2007-02-22
·央视《曲苑杂坛》拜大年 “三哨人马”闹新春   2007-02-21
·江西安远三百多名留守孩子与“春节妈妈”过新年   2007-02-21
·假日办发布春节3号旅游信息:城市乡村欢欣和谐   2007-02-21
·专家:中国春节成为世界节日已具备四个条件   2007-02-20
·假日办发布春节2号旅游信息通报:短途旅游升温   2007-02-20
·山东、河南、陕西等地春节高速公路免费通行   2007-02-19
·妻子欲回老家过年被丈夫拒绝 表抗议以头撞墙   2007-02-19
·北京1.6万人次扫除夕夜烟花爆竹残屑九百吨   2007-02-19
·全国各地群众用多种多样的形式欢度新春佳节   2007-02-19
热点综合新闻
· 外国组织或个人来华
· 网络卖家出售各种“
· 北京一服装店女老板
· 未来10天西南东部
· 以色列飞机侵犯黎巴
· 参与奸杀伊拉克少女
· 中东问题有关四方称
· 欧盟:对华出口商机
· 去年我国国内消费税
· 价格稳定面临潜在压
招 商 广 告
打工不如开个小店
富力桃园盛装开放
花园生活新品上市
国贸阳光两居三居
薄板建筑风景大宅
丽质天成湾临北京
别墅造镇十月揭幕
西直门外商务领袖
做富人区高薪房东
观唐二期即将开盘
 
 
联系方式  –  公司介绍  –  网信招聘  –  保护隐私  –  友情链接  –  客户投诉  – 
文网文[2006]029号    京ICP证050326  
Copyright © 2004 网信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60014号 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050326号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050326号